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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黨委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态對黨員幹部開展提醒談話和約談的實施辦法

作者:院紀委    時間: 2017-04-19    點擊次數:
 

中共金年会委員會

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态對黨員幹部開展提醒談話和約

的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進一步落實管黨治黨的各級主體責任,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态的第一種形态,經常性的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推動黨内關系正常化,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态,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産黨黨内監督條例(試行)》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各級責任主體對黨員幹部存在的未達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問題要區别不同情形以監督執紀四種形态的第一種形态為有效抓手,分别開展責任主體提醒談話、組織提醒談話和約談。

  第三條  按照分級談話原則,領導班子正職與副職之間,副職與分管中層正職之間,中層正職與中層副職和黨員幹部之間都要實施責任主體提醒談話。

組織提醒談話由院黨委負責組織實施。

約談由院紀委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對黨員幹部開展責任主體提醒談話、組織提醒談話和約談,應當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各負其責、分級實施,實事求是、注重實效,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教育警醒的原則。

第二章  主體責任提醒談話

   第五條  在黨員幹部日常教育監督管理中,發現黨員幹部存在不符合黨員身份要求,不符合《黨章》《中國共産黨廉潔準則》規定,工作不在狀态,履行職責不到位,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等問題以及其他需要開展責任主體提醒談話的,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黨員領導幹部等責任主體應及時開展提醒談話。

   第六條  開展責任主體提醒談話,談話人應向談話對象說明談話原因,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要求。談話對象要對有關問題作出說明和表态。

   第七條  責任主體提醒談話應經常開展,每學期至少提醒談話一次,談話時談話雙方均應使用專用記錄本做好記錄備查。

第三章  組織提醒談話

   第八條  院黨委發現黨員幹部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經常性、反複性出現同一問題,需要采取談話的方式予以教育引導并督促糾正的,應當及時開展組織提醒談話。

   第九條  院黨委要建立定期分析排查機制,及時召開黨委會議,對黨員幹部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形成組織談話決定,明确談話要點、談話對象,指定專人進行談話。

   第十條  對黨員幹部進行組織提醒談話,談話人應向談話對象說明談話原因,指出存在的問題。談話對象要正确對待組織談話,客觀真實地回答有關問題,并提供相關材料說明。談話人針對談話對象存在的問題提出要求并督促糾正。

   第十一條  對黨員幹部開展組織提醒談話,應指定專人記錄,并認真填寫《組織提醒談話登記表》(附件1),經談話人和談話對象簽字确認後,存檔備查。

  第四章   

   第十二條  對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和對群衆反映領導幹部在作風建設以及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等方面的一般性輕微違紀問題,紀委采取正式談話的方式予以調查核實或者進行警示提醒,并督促糾正。

   第十三條  凡須進行約談的,紀委承辦人員要填寫《約談登記表》(附件2)并拟好約談提綱,紀委主要領導簽批。同意後,由承辦人員向約談對象發送《約談通知書》(附件3),告知約談時間、約談地點,通知約談對象做好約談準備。

   第十四條  約談由紀委書記或紀委副書記對約談對象約談,承辦人負責記錄。

   第十五條 參與約談人員不得少于2人,約談要在紀委辦公場所進行。

   第十六條  約談結束後,約談對象要對約談的有關問題形成詳細、負責的書面材料,在7個工作日内報實施約談的紀委承辦人員。有需要進行整改的問題,約談對象要将整改情況在上報的書面材料中予以說明。

   第十七條 約談時如發現所涉問題屬實,需要予以立案調查的,按照案件檢查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發現所涉問題不實的,按照相關規定了結。

   第十八條 約談結束後,要形成關于對×××同志進行約談的情況報告,紀委備案存查。約談情況報告應當包含約談時間、約談地點、約談人、約談問題及約談對象對相關問題的說明、整改情況、處理意見等内容。

第五章  有關要求

   第十九條  主體責任提醒談話、組織提醒談話和約談是一個有機整體,是強化監督執紀四種形态第一種形态的有效抓手。黨委、紀委和各級責任主體要認真履行和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切實運用好三種談話形式,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态。

   第二十條  黨員幹部接受談話時,要如實回答問題,不得隐瞞、編造、歪曲事實和回避問題。被談話提醒後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整改糾正的,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第二十一條  黨員幹部開展責任主體提醒談話情況,接受組織提醒談話和約談的情況必須在年度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和黨建述職、述廉述責時進行報告,接受監督,推動嚴肅黨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并納入季度檢查半年督查和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并檢查考核。

   第二十二條  談話主體責任人和有關工作人員對談話和約談的内容要嚴格保密,妥善保管談話和約談材料。對失密、洩密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   

   第二十三條  非中共黨員幹部參照本辦法施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共金年会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中共金年会委員會

20161130

 
 
 
1:

中共金年会委員會

組織提醒談話登記表

                                  填表時間:

談話對象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部門及職務

談話人

    

     

談話内容

談話對象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談話對象有關問題的解釋和說明:

對談話對象的要求或糾正建議:

簽字

談話人:              時間:        

談話對象:            時間:        

2:

中共金年会紀律檢查委員會

    約 談 登 記 表

約談對象姓名

級别

部門及職務

約談事由

約談時間、

地點、約談人、談話内容

承 辦 室

主任意見

   

分管領導

   

   

約談情況

   

附件3

約談通知書(存根)

             同志:

根據《中共金年会委員會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态對黨員幹部開展提醒談話和約談的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請于                              時到                  接受      約談。

特此通知。

中共金年会紀律檢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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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談通知書

             同志:

根據《中共金年会委員會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态對黨員幹部開展提醒談話和約談的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請于                              時到                  接受      約談。

特此通知。

中共金年会紀律檢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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